《古籍传播与文化遗产》集刊征稿启事:文化传播

《古籍传播与文化遗产》

《古籍传播与文化遗产》集刊由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主管,华文出版社、印刷学院主办文化传播 。印刷学院古籍传播与文化遗产研究院负责组稿,华文出版社负责出版发行。季刊。除纸质出版物外,本集刊将于2026年起推出电子刊物。

本刊宗旨:激活中华古籍的文化传播力,筑牢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学术根基,为古籍传播研究与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专业人才构建深度交流的阵地文化传播

栏目设置:

正声宏论:大家方家之论述文化传播

缥缃聚珍:关注古籍的典藏、保护、修复文化传播

校雠稽古:古籍的校勘与研究文化传播

活化传承:着眼于古籍出版与数字化开发的最新研究成果文化传播

域外琳琅:海外汉学古籍研究及中华经典外译文化传播

砥室藏文:世界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文化传播

翰墨新声:古籍整理与传播学、考古学、文化遗产学等相关学科的融合发展,以及科技赋能、文旅文创等研究文化传播

琅苑薪传:学人、出版人口述实录文化传播

敬希广大古籍与文化遗产领域研究者垂注并赐稿文化传播

《古籍传播与文化遗产》集刊启动仪式

稿件要求

1.来稿须紧扣栏目主题,选题具有学术价值或实践意义,观点明确,论据充分,史料翔实,逻辑严谨文化传播

2.稿件必须为原创文章,若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发现,将被列入集刊作者诚信黑名单文化传播

3.固定栏目篇幅一般在6000字,非固定栏目及特约稿件不受此限制文化传播

4.来稿须符合“齐、清、定”的标准,文章要件应包括:标题(中英文)、作者姓名(中英文)、摘要(中英文,100—300字)、关键词(中英文,3—5个)、正文、作者简介、署名单位、课题信息、注释信息、参考文献等文化传播 。来稿引文及注释应准确、详细。

5.来稿版式应清晰美观,请勿使用过大或过小字号,标题:华文中宋二号字、正文:宋体四号字、引文:仿宋小四号字文化传播 。WORD标准版式即可,无须分栏。

6.注释及参考文献采用篇末注的形式文化传播 ,均用阿拉伯数字加圆圈号表示(即①②③……),并按照如下格式标注:

作者+书名(如为丛书,需列明丛书信息)/篇名+出版单位(含版印次)/原刊信息(含刊发时间、卷、期等)+页码文化传播

7.来稿请在文后提供作者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职称或职务、邮寄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话号码文化传播

8.除文献综述外,本集刊不接受滥用工具和技术直接生成或改写的文章文化传播

《古籍传播与文化遗产》集刊组稿会

投稿注意事项

1. 投稿邮箱:gjcbywhyc@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联系人和文章题目,附件一般为可编辑的WORD文件;若文中有图片,请在附件中单独打包发送图片文化传播

2. 来稿将在2个月内得到录用或退稿答复;如无答复,可直接向联系人咨询文化传播

3. 来稿一般采用双向匿名外审制度,本刊将为作者保守个人信息文化传播

4. 本刊因经费有限,投稿不另行支付稿酬文化传播 。来稿一经刊用,出版后寄赠样书2册。

5. 本集刊拥有来稿的编辑权、汇编权、翻译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发行权等权利文化传播 。所有来稿凡经本集刊采用,作者如无特殊声明,即视作同意授权本集刊及合作期刊数据库等平台进行信息网络传播及发行。作者如不同意以上安排,请在来稿时声明。

联系人:王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010-59900707

地址:市丰台区右外西路2号院华文出版社

邮编:100069

《古籍传播与文化遗产》编委会

202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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